教务处是在校长和分管教学工作副校长领导下的负责全校教学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的综合职能部门。秉持求真务实精神,贯彻学校办学理念,建立规范教学管理体制,提供优质服务,保证教学活动高效运行,推动教学建设与改革,丰富办学内涵,强化专业特色,维护教学工作的整体性与学院办学自主性的和谐统一,确保学校实现人才培养目标。


主要职责如下:

1.组织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训基地建设,管理各类教学建设项目。

2.制订或修订教学管理制度,管理各类教学资料。

3.推动教学改革创新,管理教育教学成果。

4.协调教学资源的合理分配,保障各种教学管理软件和日常教学活动有效运行。

5.组织承办大型考务活动、专业技能竞赛活动;组织或协调校内的各类教学交流活动。

6.组织开展各学院年度教学工作考核,教学建设与社会工作量年度考核。

7.负责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学校行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8.负责学校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

9.参与教学质量管理。

10.落实政府职能部门和学校下达的教学相关工作任务。

   教务处设6个科室:教学运行管理办公室、学籍考务管理办公室、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竞赛管理办公室、课程建设中心、综合事务办公室。

(更新时间:2024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