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目前,全国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阶段,为加强外出实习教学的监控与管理,确保实习教学质量与效果,根据《湖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科学精准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鄂办发〔20207号)等文件要求,现就我校外出实习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严格落实实习报备制度。学院组织学生外出实习(包括跟岗实习、顶岗实习、采风等)应提前两周向教务处报备,报备内容包括:外出实习计划、实习单位概况、起止时间、三方协议签订情况、实习保险投保情况、班级、人数、指导教师、带队教师等情况。

2.严格选择外出实习地点、单位。各学院要在低风险地区选择合法经营、管理规范、实习设备完备、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要求的单位安排学生实习,不得前往在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进行实习。

3.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各学院要完善实习教学工作安排,强化实习教学过程管理,建立完善的实习安全、疫情防控、舆情风险的应急预案,确保实习教学平稳有序,防止实习安全问题和群体性事件。

4.外出实习前,各学院要摸排外出实习师生的健康情况,外出前连续14天严格监测体温,有发热、呼吸道症状等异常情况的师生均不得外出实习。

5.把常态化疫情防控纳入实习安全管理。各学院要做好师生安全防护工作,切实保障实习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各学院要对外出实习学生实行网格化管理,跟踪掌握学生实习地点、时间安排、工作生活学习环境、疫情防控措施、健康状况等,确保活动轨迹可控、可追溯,带队老师要每天向所在学院进行报告。学院要指定专人负责、协调外出实习师生沟通联络工作。

6.鼓励各学院结合实习内容和专业特点,创新实习教学模式,采用仿真实习、线上线下混合实习、企业技术人员直播或企业提供的“云实习”等多元化实习实践方式。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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