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核备案2016年上半年教师教学工作量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做好本学期教师教学工作量的审核备案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量审核依据

1.武汉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分配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武职校[2014]58)

2.关于印发《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公共课程教师教学工作量化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

3.各学院教学工作考核实施细则

二、工作量审核原则

按课程审核,分学院汇总。

三、审核程序:

1.专业课:以教研室为单位审核、学院办公室确认、汇总;如存在聘请兄弟学院教师授课的,由开课学院办公室审核、盖章后,按教师所属学院汇总。

2.通识课:通识课程教学工作量,由学生所在学院办公室审核、盖章后,按教师所属学院汇总。

3.公选课:公选课教学工作量由教师所在学院审核汇总。

通识课与公选课教学工作量由教师所属学院单独汇总,连同教师工作量申报原始材料一起报教务处,教务处组织课程归属学院(部门)审核确认。其中:

基础应用英语、自主学习英语、听说过级三门课程由外语外贸学院汇总审核;

高等数学由计算机学院汇总审核;

演讲与口才、应用写作两门课程由文化与传媒学院汇总审核;

计算机应用基础、普通话由教务处汇总审核;

体育课由体育部汇总审核;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形势与政策三门课程由思政课部汇总审核。

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素质类课程,由学工处汇总审核。

四、时间节点及要求

1.7217:00前,各学院、部将工作量附件1(电子版)、附件2(纸质与电子版)报送至教务处,其中:附件2应由各学院、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

2.葛店校区完成的学时、教师跨学院完成的学时,请在备注中说明。其中:葛店校区完成的工作量计算方式上同关山校区,不得增加任何系数,年终超课时奖核算时由学校另行补贴。)

3.联系人:严贵香,电话87761602,邮箱894555520@qq.com

教务处

2016612

附件:1.教师教学工作量统计表(教师填报).xls 

2. 学期教学工作量统计表(学院汇总).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