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职业教育省级品牌专业与特色专业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落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职业教育省级品牌专业与特色专业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8-06-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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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学校专业建设,现将《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2018年高等职业教育省级品牌专业与特色专业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积极申报,优先考虑学校发展规划中确定的主干专业和学校创新发展行动计划中重点建设的骨干专业。已获经费支持的湖北职教品牌、高等职业教育省级品牌与特色专业建设项目不得再申报,但对新目录颁布后原按专业方向培养的新设专业,可按照新专业名称申报,不受毕业生人数限制,其他要求不变。
学校将按照学院申报、专家评审、遴选上报(品牌、特色专业各1个)的程序进行。请各学院于9月3日(星期一)前将纸质版(一式五份)报教务处项目办,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 系 人:杨 瑾 联系电话:027-87761611
电子邮箱:596183901@qq.com
附件:
1.附件1.关于做好2018年度高等职业教育品牌与特色专业建设工作的通知.pdf
2.附件2.关于组织开展高等职业教育省级品牌专业与特色专业建设的通知.doc
3. 附件3.关于印发湖北省高等职业教育品牌和特色专业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doc
教务处
2018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