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研室主任、专业带头人、课程负责人选拔与聘任工作的通知
关于教研室主任、专业带头人、课程负责人选拔与聘任工作的通知
2016-03-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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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
学校新一届教研室主任、专业带头人、课程负责人的选拔与聘任工作从3月28日起正式启动,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研室主任、专业带头人、课程负责人选拔和聘任工作,请各学院(部)按照《关于印发教研室主任、专业带头人、课程负责人等选拔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武职校〔2015〕50号)文件)要求,自行拟定实施细则,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推选品质优秀、业绩突出、工作能力强、乐于奉献的优秀教师担任教研室主任、专业带头人、课程负责人。各学院(部)教研室及所管专业见附件1。
二、时间安排
1.各学院(部)在4月18日前完成选拔、公示等环节,并填写教研室主任、专业带头人、课程负责人等岗位的任职人选汇总表(附件2)提交教务处。
2.教务处于4月21日前汇总全校教研室主任、专业带头人、课程负责人的任职人选后,提交学校审批。
3.学校发文予以确认。
三、注意事项
1.实训中心主任选拔及聘用规则与教研室主任相同。
2.每教研室设主任1名;每专业设校内专业带头人1名,在教务处已经备案且已招生的专业方向可设带头人1名;1门课程设负责人1名,每名教师担任课程负责人不得超过2门。
3.经调整后仍然空缺的岗位,由各学院(部)提出代理人选,报教务处审核备案,代理教研室主任、专业带头人、课程负责人开展工作,享受相应的待遇。
4.工作联系人:王海勇 电话:87761602
附件
教务处
2016年3月28日